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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www.sdzs.gov.cn]成立于2005年3月,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社会证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内设办公室、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高考命题处、成人命题处、信息管理处、监察室、财务部、科技发展部(含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工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等处室。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   2.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5   二、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5.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   6.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   8.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务、评卷及录取工作。   10.协调发布全省政法干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21、81916023、81916030、81916027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类社会证书考试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档案组建、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32、82598789、82598755   四、自学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改革、考试计划安排及课程大纲、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实践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的成绩统计及发放,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复核及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及其电子注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的翻译审核等考生考籍管理工作。   5.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山东片区的管理与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28、82598767、82598707、82598779   五、成人考试命题处   1.负责高教自学考试命题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和命题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完成。   2.负责组织我省承担的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及区域协作课程、高教自考省考课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类教育课程、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   3.负责命题过程中对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及命题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协调、监督和处理命题、审题、组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和区域协作试题的申报领取及我省承担的命题课程试题的发送工作。   5.负责自考命题教师专家库的组建、变更和维护管理,指导高校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6.负责自考试卷及课程合格率的分析工作,为自学考试管理和自考命题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自考试题卡片、试题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对试题的出入库情况及库存量进行详细准确记录。   8.做好自考试题印刷过程中的校对工作。   9.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命题教材的领取、保管及回收。   六、高考命题处   1.负责编制高考(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考试、对口高职考试)命题管理文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选聘、培训高考命题教师。负责保密闱点的确定与建设。   3.负责组织高考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4.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进行高考试题质量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6.参与普通高考试卷的印制工作。参与高考阅卷工作。   7.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   七、信息管理处   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网上阅卷的试卷扫描、客观题试卷(卷一)阅卷和数据汇总处理,重要数据的归档管理、查询和分析上报;负责业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开发、组织管理。   2.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汇总和数据整理,负责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和分析、统计上报。   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信息管理的规划、报名系统运行、考场编排、考试信息管理(考务平台)、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   4.负责本院IT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   5.负责本院办公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山东招生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编务工作。   7.负责招生考试科研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本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评价工作的信息处理。   8.负责网络信息监控、标准化考点建设,以及视频会议与网上巡查。   9.负责学信卡的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45   八、财务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规章制度。参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2.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年终决算。   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各项收支管理与核算、工资核算与发放、资产核算、纳税申报,编制记账凭证和记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粘贴、整理、装订,根据要求集中将各种财务档案上交厅财管办保管。   4.负责接待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工作和教育厅确定的福利、补贴、奖金发放政策的执行。   联系电话:81916087   九、科技发展部   1.负责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的管理与经营。   2.负责编辑、印刷、出版《现代教育》月刊。负责组织编写出版《招生考试年鉴》、《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业务书刊。   3.负责本院服务网站内容信息的采编、整理和更新。   4.负责相关证书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教材、资料、杂志等各类书刊的征订、印刷、发行工作。   6.负责开展相关考试的服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开展本院信息网站、服务网站等传媒广告业务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教育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相关考试具有经营性质的副产品的制作营销工作。   联系电话:86063555   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1.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工作。   2.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卷二评卷等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2   十一、招生考试监察室   1.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遵守招生考试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受理和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违规举报。   3.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4.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进行监督。   5.负责对教育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86162757   十二、工会   1.负责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落实本院职工的福利工作。   3.负责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http://www.sdzs.gov.cn - 2014-12-26
  • 保定周庄小学

    保定周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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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dzzxx.com - 2012-05-16
  •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原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1979年12月创建。学院以举办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着国家重点企业和北京市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国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党校函授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等任务。1988年,成立北京国际语言培训中心;1991年6月,成立北京市工业党校(现为北京市国资委党校);2003年3月,成立北京经理学院;2003年8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河北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整体划转学院,设立学院南校区;2006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http://www.biem.edu.cn - 2012-02-27
  •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于2004年4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北京培黎职业大学基础上设立,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市属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设置7个系,18个高职教育专业,30多个非学历教育专业、60余个专业方向,在校生6000余人。2008年4月12日,尊敬的温家宝总理在日理万机中为我院亲书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和给同学们复信给予全校师生极大的教育、鼓舞和鞭策。学院的前身是北京培黎职业大学,其历史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的培黎学校,正式创建于1983年5月,系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创立的民办大学之一。培黎的创办和建设,得到了国际友人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的大力支持,他和马海德一起担任我校首任名誉校长。1985年,艾黎亲自把我校校名确定为培黎职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中华的黎明培养人才之意。路易·艾黎1927年来华,参加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并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联系,其住所成为党的地下工作碰头点和避难所,为中国的抗战和新中国的建设、教育、宣传做了许多工作,邓小平同志称他是中国人民的一位老战士、老朋友、老同志。学院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投放统招招生指标,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统一录取高职学生。同时招收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学院专业门类众多,适应不同学子深造的需求。

    http://www.bjpldx.edu.cn -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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