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1955年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76年6月,学院以“湖北省公安学校”的名称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1997—2001年间,分别与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7月,获批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在64年的建设发展中,学院立足公安、面向政法、服务社会,坚持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融合的办学特色,培养输送学历教育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8万余人(次),为维护湖北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校区4个,校园面积1248亩,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31514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48006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升本”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4000人,现实际在校生450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47人、专科生152人,“招改”试点[[i]]学生259人,全日制自考助学生1745人。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8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2个教辅部门和17个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分别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等系部组成,教辅部门包括实验中心和图书馆。 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法学为基础,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主干,理、工、管、文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英语(国际警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及13个普通专科专业。先后有诉讼法学、公安学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行政管理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建有侦查学第三批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治安学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国家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7门湖北省精品课程。诉讼法学、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http://www.hbpa.edu.cn - 2014-08-12
分类目录
- 北京学校 (222)
- 天津学校 (62)
- 上海学校 (94)
- 重庆学校 (99)
- 山西学校 (89)
- 黑龙江学校 (85)
- 吉林学校 (72)
- 辽宁学校 (105)
- 内蒙古学校 (12)
- 河北学校 (59)
- 江苏学校 (167)
- 浙江学校 (127)
- 安徽学校 (96)
- 福建学校 (67)
- 江西学校 (68)
- 山东学校 (120)
- 河南学校 (87)
- 湖北学校 (98)
- 湖南学校 (82)
- 广东学校 (108)
- 广西学校 (61)
- 海南学校 (15)
- 四川学校 (78)
- 贵州学校 (27)
- 云南学校 (48)
- 西藏学校 (4)
- 陕西学校 (88)
- 甘肃学校 (28)
- 宁夏学校 (10)
- 青海学校 (6)
- 新疆学校 (23)
- 香港学校 (5)
- 澳门学校 (5)
- 台湾学校 (21)
- 网站分类目录 (1331)
- 宗教网址导航 (49)
- 民生热点 (47)
- 娱乐资讯 (12)
- 企业商机 (845)
- 免费小说 (0)
- 影视资源 (12)